中国兰州网10月25日消息 “我认为这个项目评分标准只做了细化,没有量化,而且供应商投诉的‘冷门商品’没有判断标准。”“这个项目是为幼儿园购买玩具及家具,最重要的采购要求是环保。”……这是兰州市财政局和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律师,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榆中县、红古区提请的政府采购投诉案件进行联合审议时的对话。据了解,这是兰州市财政局首次组织案件联合审议,也是甘肃省政府采购领域首次探索联合审议制的具体实践。
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兰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工作要求,始终坚持“程序合法、权责对等、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的原则,在处理纠纷和投诉中维护法律公正权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打造法治阳光采购营商环境。
为了提升案件办理效率、提高全市政府采购执法人员整体业务水平,推动案件审议更趋规范、高效、公正,兰州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兰州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联合审议制度的通知》,探索通过联合审议制度,从不同的角度审视案件,通过发挥联合审议特有的参与性和协作性,利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相互补充,在复杂问题的处理上提供更为全面和客观的解决方案,确保决策的质量和公正性。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联合审议制度明确了联合审议范围、审议组成员、工作制度流程、工作要求,针对不同金额和复杂度的采购案件采用不同的审理方式。联合审议组由兰州市财政局牵头,兰州市和各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员和法律顾问组成审议小组,通过对案件集中讨论、决议,确保案件处理程序依法依规、法律适用得当,防控自由裁量权。
在此次审议过程中,榆中县提交了4个投诉事项、2个存疑事项,红古区提交了7个投诉事项,4个存疑事项,参与审议的人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结合办案实践经验,充分交换意见,对事项进行全面讨论,最终提出7条审议建议,作为案件处理参考依据。同时,通过联合审议集中了各级执法人员的集体智慧、集思广益,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政府采购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为统一全市政府采购裁决判定标准,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掌握政府采购知识、法律知识全面的政府采购执法队伍奠定了基础。(记者 李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