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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兰州 · 每日廉语:悔过自新 ——浅说“自省”(25)
发布时间: 2024-03-27 16:34 稿源: 黄河清风   编辑:张艳玲

悔过自新——浅说“自省”(25)

  语见《新唐书·冯元常传》。悔过自新,指认识并改正错误,重新做人。战国时期,田稷深得齐宣王信任,拜为相国。一日,有个下属来访,托他办事,并献上黄金百镒。田稷几番推辞,但碍于情面,最后还是收下了,回家后呈与母亲。田母问道,你为相三年,俸禄从未有如此之多,这钱财恐怕是从别人那里收取来的吧?田稷实话实说,“诚受之于下。”

  田母有些生气,训斥道,为官者当修身洁行,不为苟得,非理之利,不入于家,如今居官厚禄,当尽力竭能,忠信不欺,廉洁公正,而你的所作所为于公则是不忠,于私则是不孝,不孝之子非吾子,你起来走吧!田稷心中惭愧,明白自己做错了事,即刻将黄金还给下属,并主动向宣王认罪。有人指正错误是幸事,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认识错误、自省改过。(黄彤彤)

稿源:黄河清风   编辑:张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