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善多层次医保体系——“金城·惠医保”产品启动仪式

为群众营造舒适的办事环境——兰州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

医保“码”上办——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方便办事群众——医保大厅自助查询机

提升服务能力——开展业务培训
医疗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制度安排,也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民生工作。按照国家战略决策、省市安排部署,于2019年组建兰州市医疗保障局。自组建以来,兰州市医保系统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结合兰州实际,扛起省会担当,着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支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不断织密织牢医疗保障网
全民参保是医保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既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运行的原则和目标,更是更加成熟稳定医保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市医保系统在巩固拓展参保成果的同时,稳步推进基本医保应保尽保。2023年全市参保总人数达到337万人,其中,全市职工参保135万人,较2019年增加29万人,增长率27%,参保单位3.9万家;城乡居民参保202万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100%参保,医疗救助累计支出1.45亿元,参保资助128.17万人次。接续完成省内铁路职工与电力行业138家代管企业共计15.9万名职工的医保移交兰州市属地化管理工作。积极化解历史欠费及挂账,全市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享受医保待遇不受用人单位欠费影响,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大额医疗保险费用代扣代缴、在职职工自愿选择参保方式、企业欠缴费用终止清偿。健全多层次医保体系,指导支持商保公司推出“金城·惠医保”基本医保补充商业保险,三年来,逐年调整优化产品设计,形成赔付快、服务优、项目全、可持续、具有兰州特色的补充医保产品,三年累计约145万人次参保,前两期累计赔付2万余例,赔付金额5500万元,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累计向我市困难居民和职工、困难退役军人、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等捐赠“金城·惠医保”11000余份,积极服务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等全市重点工作。
有效减轻住院就医负担
兰州作为省会城市,优质医疗资源相对集中,住院就诊的刚性需求逐渐释放,全市医保系统稳步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让急需救治的参保患者充分、放心享受医疗保障带来的实惠。4年间,住院起付标准显著降低,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三级甲等医院由1400元下调至1000元,三级乙等医院由1000元下调至600元;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三级甲等医院由2400元下调至1400元,三级乙等医院由1000元下调至600元。住院报销比例显著提高,职工住院费用基本医保报销分段比例普遍提高2至6个百分点,大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上调5%、公务员乙类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医疗补助比例上调10%;城乡居民在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90%,二级医疗机构为85%,三级乙等医疗机构为75%,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为65%,居民分级诊疗和重大疾病病种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70%上调至75%。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4万元上调为8万元。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7.12%、76.93%(含大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累计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148379人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4923.49万元。
改革门诊就医保障方式
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稳步提升门诊慢特病保障水平,让“慢性病”患者更有安全感,通过增强职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门诊医保报销待遇“托底”让越来越多的参保患者实现早诊早治。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居民医保保障范围,“两病”累计结算34983人次,专项保障基金支出175.79万元。将38个职工医保、48个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纳入报销范围,保障全市20万门诊慢特病参保患者,2020年至2023年一季度,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门诊慢特病费用12.76亿元。加强门诊慢特病保障力度,上调了30个职工门诊慢特病病种支付限额,肾衰竭透析治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达90%。门诊慢特病办理更加人性化,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网上变更,职工、居民医保执行统一的严重精神障碍门诊慢特病病种,严重精神障碍待遇支付年限延长至10年,取消城乡居民苯丙酮尿症“18岁及以下儿童”办理限制。建立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2023年实现常见病多发病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家庭成员使用个账权限放开,医疗器械、一次性耗材等纳入报销范围,政策实施前5个月,职工门诊统筹报销239.85万人次,统筹支出18231.8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29588.43万元。完善参保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制度,在报销比例不变的基础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00元上调至130元,门诊统筹封顶线提高30%。
彰显疫情防控责任担当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两个确保”总要求,多措并举助力疫情防控。疫情期间累计向定点收治医院和后备医院先后预拨患者治疗费用9180万元,为接管方舱医院的医疗机构预拨费用8198万元,及时保障疫苗及接种费用,累计上解疫苗专项费用3.5亿元,拨付接种费用8271万元。助力企业脱困,2021年为全市2.2万户企业减征单位应缴基本医保费用7.33亿元,为2587户企业合计退回2月份已缴费用6619.4万元,为24户企业办理延期缓缴251.6万元;2022年为2.5万户企业缓征3个月职工医保基金4.7亿元,缓缴期间确保职工待遇稳定不降、个人账户按时划拨、个人权益连续记录。连续下调核酸检测费用,目前核酸检测价格为单人单管16元/人次、混管3.5元/人次。将扶正避瘟丸等6种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乙类乙管”后,将26个新冠治疗相关药品按甲类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基金支付近4400余万元,为50余万名65岁以上老人发放甘肃方剂“爱心药包”。开通全市疫情期间异地电话备案、医保卡电话挂失等便民举措,实行就近购药就医、异地就医购药“事后”报销等措施,延长参保缴费期保证城乡居民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费参保。
持续降低药品耗材价格
全市医保系统进一步发挥医保在“三医”联动改革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聚焦促进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良性互动、协同改革,“群众享实惠、基金保安全、医院获发展、企业得成长”的多赢局面正在逐步形成。连续5年执行4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种类由2019年版的2643种增加至2022年版的2967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由2019年版的118种增加至2022年版的363种,其中,2022年协议期内的275种谈判药报销2.62万人次,当年累计为患者减负7068.53万元。同时,2022年起试点执行25个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及报销政策,并按季度做好试点药品相关数据的收集、审核和报送等工作。3年内连续5次动态调整医用耗材目录,目前执行的《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有5163项。全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自2021年5月起,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最高限价由省、市、县、乡四级标准规范为三、二、一级三级标准,目前执行《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年版)》,共有8462项。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累计开展21批国家和地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涉及药品430种,价格平均降幅53%,最高降幅高达98%,累计减负约4.87亿元;2023年牵头开展省内首次市际联盟药品集采,4个品种8个品规中选,集采药品平均降幅23.71%、最高降幅58.76%,可再减轻患者负担379.86万元。集采心脏支架、人工关节等20种高值医用耗材平均降价超80%,累计减负约360.77万元。
助力中医药产业发展
我省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群众对中医药及中医诊疗技术认同度高。全市医保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适宜技术、院内制剂、地产中草药、中医药企业产品纳入医保范围,将省医保局纳入的93种有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25种民族药和668种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提高具有甘肃中医特色的中医骨伤手法整复、针灸、小针刀、中医肛肠等诊疗项目价格,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定15项藏医诊疗项目价格,体现中医技术成本和劳务价值。在城关区具备条件的7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日间诊疗服务试点,选择适用10项中医适宜技术的风湿性关节炎等6个病种作为中医药日间诊疗项目试点病种,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按照门诊报销方式执行。
优化医保便民服务
医疗保障部门既是落实党的民生政策的政府工作部门,也是服务人民群众的窗口与桥梁,政策措施落实是否有力,经办服务是关键,全市医保系统聚焦群众需求、找准群众关切,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经办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设置“一窗办”综合业务窗口,建立完善综合工作及管理制度,综合窗口办件量4.5万件,办理12345市长热线1小时即答件400余件。2022年开通“2912393”医保热线,全年受理咨询6.3万人次,2023年升级改造24小时智能客服系统,纳入常见业务、经办流程等550项咨询事项,满足群众全天候咨询需求。全力打造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面向基层建成医保便民服务点22个,以点盖面,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便捷服务。2022年医保政务事项网办率和全程网办率均达100%,“医保服务平台”网厅办件142.1万件,线上办件率达86.1%。全力推进电子医保凭证应用,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209.2万人,激活率达到61.85%,30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全部接入结算。积极开展医保服务窗口、基层服务、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创建工作,择优推荐的5家服务窗口、4个基层服务、6家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通过省级验收,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创建成为全国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
完善异地就医政策
全市医保系统聚焦参保群众异地就医体验和需求,不断优化异地就医管理政策及经办流程。在全省率先落实省内无异地直接结算政策,2022年至今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4.21万人次,基金支付2.25亿元,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3.39万人次,基金支付0.16亿元,普通门诊直接结算245.43万人次,基金支付3.04亿元。优化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十项惠民举措,开通、拓展异地就医线上备案通道,2022年至今累计备案18.67万人次,其中线上备案1.4万人次;合理调整备案有效时限,跨省异地长期备案变更或取消的时限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异地转诊、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备案有效时限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提高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标准,异地转诊就医费用报销降低比例由10%调整至5%,自行省外就医、非急诊抢救就医费用报销降低比例由30%调整为20%。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3.62万人次,基金支出5.14亿元;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0.56万人次,基金支付0.041亿元,普通门诊直接结算40.59万人次,基金支付0.55亿元。
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2019年至2023年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年度总收入增长33.1%,年度总支出增长7.4%,基金运行平稳,结余充足。截至目前,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共3219家,较2019年底增加374家。全市医保系统通过飞行检查、部门联合执法、重点专项整治、全覆盖日常监管等方面工作,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全力建设医保信用体系,督促两定机构和从业人员自觉规范服务行为,引导广大参保群众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2019年至今,全市医保系统实现市域内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454家次,查处3266家次(其中,暂停医保服务协议57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9家,行政处罚177家次),曝光典型案例158例。追回基金、扣减违约金、行政罚款等合计9391.71万元。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实施以来,兰州市作为国家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实施6家联系点中唯一的省会城市,有力推进深化医疗保障制度领域的各项改革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开创了医保领域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当前,“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实施来到关键节点,全市医保系统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强省会”行动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建设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和协同医保,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把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贯穿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全过程,聚焦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办好医保民生实事,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重振兰州辉煌贡献医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