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兰州网  >  兰州  >  兰州要闻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理积案年”活动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 2023-02-08 08:10 稿源: 兰州日报   编辑:刘明德

  中国兰州网2月8日消息 针对旧存积案体量大的历史难题,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2023年确立为“清理积案年”。2月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理积案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悉,市中院立足审判职能,把开展“清理积案年”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强省会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的重要抓手,作为兑现人民群众承诺的重要内容,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功成有我的使命感,抓好旧存积案清理工作。

  《方案》提出,2023年“清理积案年”主要是紧盯2022年12月31日之前未结的旧存积案,活动时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到2023年9月30日结束,力争在活动结束时,全市法院未结旧存积案实现全部清结的工作目标。

  《方案》指出要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中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全市法院“清理积案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下设办公室、督查室的职责任务。各基层法院主要领导是本院清理旧存积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工作联络机制。充实力量,做到尽锐出战。牢固树立全市法院“一盘棋”思想,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盘活全市办案资源。从西固、红古、皋兰、永登各基层法院和兰州中院各部门抽调法官和书记员支持旧存案件数量巨大的城关法院。优化思路,对标对表作战。按照“定责任人、定督办领导、定清积方案、定清零时间”要求,对未结旧存积案建立专门管理台账,进行清单化管理,逐案制定清理计划,倒排工期,严格督促落实;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和“督办”双重责任制;对疑难案件,分管领导、庭长通过组织团队例会、质效分析会等形式“问诊把脉”,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计划、一案一责任人。做好统筹联动,提升清积质效。兰州中院审管办、驻院纪检监察组、督察室、技术处和基层法院要加强工作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提高工作的效率;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争取党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府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方案》强调,要以旧存积案“清零”为目标,紧盯2022年12月31日之前未结的旧存积案,举全市法院之力全面清理清结,实现案件存量少的院(庭)一季度全部清理完毕,案件存量较多的院(庭)一季度见成效,二季度全部清理完毕,案件存量大的院(庭)清积率在一季度达到40%、二季度达到80%、三季度达到100%。

  《方案》还要求成立督导组,对本次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对清理进度缓慢的法院和部门负责人、办案法官督促约谈。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 烁

稿源:兰州日报   编辑:刘明德